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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1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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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赶走了童年。但久而久之童年又回来了。H说科克托百读不厌。我说对滴。
我没有执着地想要睡着。但近期我无论得到多少时间用来睡觉都没有睡够的感觉。
今天我被人骂为贱。我太赞同了。因为我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
这周卓越送货的人接连三天来找我。我很过意不去。明明选择的是到货一起发,,
如果把书当成最不会叛逃的情人。那么还是非常值得,值得我下班后窝在单位沙发里用潜意识调动自己遗忘胃和肠子的病痛。并在势微的夕阳里睡着,流口水。。。
L在给我上入门前的调查课。貌似很有必要。起码我现在想到要慎重一些。
晚上回家坐的623开得比马还疯。我坐在高处。半举着一对装做要抽风的手。为司机的每一次貌似要撞死人而紧张。
早晨早市我正在拣山竹,老板娘突然提高声音:“哎!!!你这么大年纪了!!”顺着她眼睛的方向我看过去——看到一个红色衣服短发老太的背影。一次偷窃被发现。偷窃目标是一把荔枝。偷窃者年过六十。偷窃者一言不发迅速离开。
尽管接连几天我都在阅读和探讨童年与老年的相关命题。
尽管在行为上我算得上知老敬老。
其实。
在很早以前我就怀疑过有的老人究竟有哪点值得我尊重。
与其说我尊重的是人。
不如说我尊重的是死亡。
除了死亡。有的人身上什么也没了。
那么。如果一会儿我从早市出来去坐车遇到那个偷东西的老太太也上了车。我要不要给她让座?如果我没让,然后蹦出一个所谓社会公德维护者的形象人物,指着我的鼻子骂,我该做何反应?如果我让了,我算是站在哪一边呢?尊重原则与尊重死亡,哪个更重要?如果这个老太太需要的不是我的怜悯,那她需要的应该是什么?在整个事情里有没有被我们忽略的细节?有没有我们未知的背景?
真相依赖什么得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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